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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资料是由(范文写作网www.fwxzw.com)的小编搜集整理后发布,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一,55年授衔时从公安部系统出身的授衔少将以上人员:
1,行政四级大将(1人):
罗瑞卿:28年入党,29年参加红军。解放战争时任华北军区政治部主任兼19兵团政委。共和国成立后任公安部部长,公安部队司令员兼政委。在52年评级工作中罗瑞卿的地方级别评定为行政四级,而军队评级则定为军委委员级。在55年授衔时公安军司令员兼政委罗瑞卿被授予公安军大将军衔。55年授衔时罗瑞卿执行地方工资,他的级别工资为440元,地方补助津贴70.4元,工资合计510.4元。
2,准兵团级中将(1人):
蔡顺礼:29年参加红军,32年入党。解放战争时任65军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共和国成立后调公安部工作,任公安部武装保卫局局长。50年5月蔡顺礼改任总政治部武装保卫部副部长,在52年评级时评级为准兵团级。55年军队评衔中授予中将军衔。55年授衔时蔡顺礼级别薪金330元,军龄补助金99元,薪金合计429元。
3,行政七级少将(1人):
汪东兴:32年入党,同年参加红军。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政务院秘书厅副主任兼军委警卫处处长,公安部八局副局长,52年评级时评级为行政七级。53年5月任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公安部9局)局长,在55年军队评衔时授予少将军衔。55年授衔时级别工资260元,地方补助津贴41.6元,工资合计301.6元。
4,正军级少将(1人):
邓少东:29年参加红军,30年入党。解放战争时任25军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共和国成立后调公安部工作任公安部边防保卫局局长,52年4月改称公安部队边防保卫局局长,改评军队正军级。55年7月任公安军第三副司令员,授少将军衔。55年薪金级别为310元,军龄补助金为93元,合计薪金403元。
二,55年授衔时从公安部系统出身的未授衔的行政七级以上人员:1,行政五级(1人)
许建国:22年入党,30年7月参加红军。解放战争时任华北局社会部部长,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长,共和国成立后任天津市副市长兼公安部长,52年评级为行政六级。52年上半年许建国调任华东军政委公安部长兼上海市公安部长,54年9月许建国被任命为公安部副部长,并兼任上海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55年9月中央提升许建国的行政级别由六级提升为五级。许建国做为地方干部未参加55年军队评衔工作。55年授衔时级别工资340元,地方补助津贴54.4元,工资合计394.4元。56年公安部拟实行民警授衔,许建国拟评为民警中将,后因毛主席不同意公安系统授衔而未评授。
2,行政六级
杨奇清:29年入党,30年5月入党。建国后任公安部副部长兼武装保卫局局长,总政治部武装保卫部部长。52年评级时评级为行政六级。旋既调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长,54年调回公安部,继续担任公安部副部长。55年授衔时杨奇清兼任总政治部武装保卫部部长,按资历与军队任职,理应授予中将军衔,但鉴于杨奇清未参加52年军队评级并且未在公安部队(军)担任职务,杨奇清做为地方干部未参加军队评衔工作。56年公安部拟实行民警授衔,许建国拟评为民警中将,后因毛主席不同意公安系统授衔而未评授。55年授衔时级别工资300元,地方补助津贴48元,工资合计348元。
周 兴:26年入党,27年参加南昌起义,共和国成立后任西南军政委公安部长,在52年评级中评级为行政六级。54年9月周兴调任公安部副部长,分管治安、劳改工作。周兴做为地方干部未参加55年军队评衔工作。56年公安部拟实行民警授衔,周兴拟评为民警少将,后因毛主席不同意公安系统授衔而未评授。55年授衔时级别工资300元,地方补助津贴48元,工资合计348元。
梁国斌:29年冬入党。共和国成立后任华东局社会部部长,华东军区公安部队政委,华东行委公安局长,在52年评级中评级为行政六级。54年调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国斌做为地方干部未参加55年军队评衔工作。55年授衔时级别工资300元,地方补助津贴48元,工资合计348元。
汪金祥:27年参加农民运动。2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组织弋阳农民起义。解放战争时东北局社会部部长,东北人民政府公安部长,共和国成立后任东北局委员,东北人民政府公安部长,在52年评级中评定为行政六级。54年9月调任公安部副部长。汪金祥做为地方干部没有参加55年军队评衔,56年他在公安系统拟评的民警少将衔也因毛主席不同意公安系统授衔而未评授。55年授衔时级别工资300元,地方补助津贴48元,工资合计348元。
谭政文:192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春参加湘南起义。48年6月中央社会部副部长,共和国成立后任北京市公安局长,华南分局常委、社会部部长兼广东省公安厅厅长、广州市公安局长,52年评级中谭政文评级为行政六级。53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政文做为地方干部未参加55年军队评衔工作。55年授衔时级别工资300元,地方补助津贴48元,工资合计348元。
陈养山:25年入党。建国后陈养山任南京市公安局长,华北行政委员会政法委副主任兼公安局局长,在52年评级中陈养山评级为行政六级。54年任司法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陈养山做为地方干部未参加55年军队评衔工作。55年授衔时级别工资300元,地方补助津贴48元,工资合计348元。
徐子荣:27年3月入党。28年后在北平从事党的秘密工作。解放战争时任61军政委。共和国成立后任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兼人事局局长。在52年地方评级中评级为行政六级。55年军队授衔时徐子荣做为地方干部没有参加评衔。56年许子荣在公安系统拟评的民警少将衔也因毛主席不同意公安系统授衔而未评授。55年授衔时级别工资300元,地方补助津贴48元,工资合计348元。
3,行政七级
陈 龙:34年入党,33年参加抗联。49年12月任南京市公安局长。50年11月调任公安部政治保卫局(一局)局长。52年4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兼一局局长,在评级中评定为行政七级。陈龙做为地方干部未参加55年军队评衔工作。56年公安部拟实行民警授衔,陈龙拟评为民警少将,后因毛主席不同意公安系统授衔而未评授。55年授衔时级别工资260元,地方补助津贴41.6元,工资合计301.6元。
雷荣天:35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解放战争时任第二野战军第十四军政委。建国后任公安部三局局长,54年9月调任地质部部长助理兼三局局长,其行政级别调为行政七级。雷荣天做为地方干部未参加55年军队评衔工作。55年授衔时级别工资260元,地方补助津贴41.6元,工资合计301.6元。
卓 雄:30年参加红军,同年入党。共和国成立后任公安部治安行政局局长兼管边防保卫局工作。55年4月卓雄调任地质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其行政级别调为行政七级。卓雄做为地方干部未参加55年军队评衔工作。55年授衔时级别工资260元,地方补助津贴41.6元,工资合计301.6元。
王 昭:32年7月入党。抗战后参加八路军。49年1月任19兵团64军政治委员,,1951年率六十四军援朝作战,评军队级别正军级。52年11月任第十九兵团政治部主任。1953年3月调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改套地方行政七级。54年9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兼政治部主任,王昭做为地方干部未参加55年军队评衔工作。56年公安部拟实行民警授衔,王昭拟评为民警中将,后因毛主席不同意公安系统授衔而未评授。55年授衔时级别工资260元,地方补助津贴41.6元,工资合计301.6元。
李士英:29年入党,49年1月至9月任华东局社会部副部长兼山东分局社会部部长、山东省公安厅厅长。共和国成立后,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公安部部长,华东军区公安部队政治委员,51年11月至1954年8月任山东分局委员兼政法委员会主任、组织部部长、省公安厅厅长。在52年评级中李士英评级为行政七级。54年8月至55年6月任山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主席。1955年5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士英做为地方干部未参加55年军队评衔工作。55年授衔时级别工资260元,地方补助津贴41.6元,工资合计301.6元。
朱涤新:30年3月参加红军,30年5月入党。建国后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兼最高人民检察署中南分署检察长。武汉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在52年评级中评级为行政七级。 52年11月后历任武汉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中南军政委公安部副部长、湖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55年3月任第二机械工业部副部长。朱涤新做为地方干部未参加55年军队评衔工作。55年授衔时级别工资260元,地方补助津贴41.6元,工资合计301.6元。
行政八级(1人):
刘复之:38年2月入党。建国后刘复之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53年5月任公安部办公厅主任。54年刘复之行政级别由九级提升为八级。刘复之做为地方干部未参加55年军队评衔工作。55年授衔时级别工资230元,地方补助津贴36.8元,工资合计26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