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肇事逃逸,处罚让你后悔一辈子!

​电动车肇事逃逸,处罚让你后悔一辈子!

原标题:​电动车肇事逃逸,处罚让你后悔一辈子!

本月17号中午12点,

陶某(女,49岁)在雨花台区铁心桥大街步行时,

与一辆电动车碰擦,

陶某摔倒后动弹不得,

肇事者在现场停留几分钟后,

未报警,

未留下任何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也未对伤者进行施救,

竟驾车离开了,

无奈之下陶某报警。

交警八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陶某躺在地上,满头大汗,疼痛难忍,肇事车却不见踪影。经诊断:陶某胫腓骨及脚踝共三处骨折。民警通过看线路、查监控,反复走访排查、分析案情,不断转变侦破思路,终于在20日晚上至肇事者家中将肇事者吉某抓获,肇事电动车一并归案。”

无独有偶,

当天下午4点半,

刘某(男,60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岱山北路岱山中路路口时,

因避让一辆闯红灯左转弯的电动车摔倒,

刘某倒地后疼痛难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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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回头看了一眼,

竟然未停车查看,

直接驾车离开了。

刘某经医院诊断:肩胛骨骨折、多根肋骨骨折。

接到报警后,

民警通过调阅监控、视频比对、案情分析,

仅用两天时间即迅速锁定目标,

于19号晚上将肇事者抓获,

肇事电动车一并查获。

目前两名受害人仍在接受治疗,

他们的伤情鉴定结果,

也将决定两名肇事逃逸人所受的处罚。

温馨提示

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电动车逃逸造成人员受伤的,将会面临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5至10日拘留的处罚,构成犯罪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

FM102.4记者林杉供稿。责任编辑周全、丁雯娴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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