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肇事逃逸,处罚让你后悔一辈子!
原标题:电动车肇事逃逸,处罚让你后悔一辈子!
本月17号中午12点,
陶某(女,49岁)在雨花台区铁心桥大街步行时,
与一辆电动车碰擦,
陶某摔倒后动弹不得,
肇事者在现场停留几分钟后,
未报警,
未留下任何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也未对伤者进行施救,
竟驾车离开了,
无奈之下陶某报警。
交警八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陶某躺在地上,满头大汗,疼痛难忍,肇事车却不见踪影。经诊断:陶某胫腓骨及脚踝共三处骨折。民警通过看线路、查监控,反复走访排查、分析案情,不断转变侦破思路,终于在20日晚上至肇事者家中将肇事者吉某抓获,肇事电动车一并归案。”
无独有偶,
当天下午4点半,
刘某(男,60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岱山北路岱山中路路口时,
因避让一辆闯红灯左转弯的电动车摔倒,
刘某倒地后疼痛难忍,
展开全文肇事者回头看了一眼,
竟然未停车查看,
直接驾车离开了。
刘某经医院诊断:肩胛骨骨折、多根肋骨骨折。
接到报警后,
民警通过调阅监控、视频比对、案情分析,
仅用两天时间即迅速锁定目标,
于19号晚上将肇事者抓获,
肇事电动车一并查获。
目前两名受害人仍在接受治疗,
他们的伤情鉴定结果,
也将决定两名肇事逃逸人所受的处罚。
温馨提示
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电动车逃逸造成人员受伤的,将会面临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5至10日拘留的处罚,构成犯罪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
FM102.4记者林杉供稿。责任编辑周全、丁雯娴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