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慈城分局,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市监法〔2023〕3号)《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甬市监法〔2023〕9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甬北普办〔2023〕1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8日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之年。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市监法〔2023〕3号)《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甬市监法〔2023〕9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甬北普办〔2023〕1号)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开展市场监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以高质量普法服务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普法载体的布局持续优化,普法文化创作力度加大,普法与立法、执法、执法监督、日常监管等法治实践的融合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全区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法治文化进一步深厚。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开展专题讨论等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契合市场监管实际的工作思路,在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上见实效。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在全局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坚持将宪法普及与普法工作相结合,宪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融合,拓宽思路、把握重点、突出特色、创新方式,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让宪法信仰植根人心。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崇尚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近年来新出台的党内法规制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的有效衔接。建立党内法规制度和法律法规联动宣传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阐释好民法典的核心要义、鲜明特色、主要内容、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五)深入宣传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高质量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以宣传市场监管部门为执行主体的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普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学习宣传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创新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提高供给质量为方向,认真宣传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通过培训、学习研讨等方式,推动质量强国深入人心。大力宣传网络平台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及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大力宣传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

(六)深入提升市场监管干部法治素养。多措并举提高市场监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形成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部门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全年不少于4次。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开展“学法考法”活动,做到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100%全覆盖。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在全局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法治思维成为市场监管干部履职履责的自觉。

(七)围绕重点工作及重点节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重要、特殊时间节点,面向市场各类主体、社会公众集中开展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打造个性化、专题化普法产品,组织开展“普法下基层”、“法助共富 法护平安”等主题普法活动,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有力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市场主体、社会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的理念,围绕第19届亚运会和第四届亚残运会召开等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法治宣传教育助推市场监管现代化先行。

(八)围绕企业合规经营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根据上级部门聚焦“三个一号工程”打造企业合规指导全链服务网有关工作要求,实施行政合规专项普法,优化提升辖区企业治理能力。组织企业参加各类行政合规培训,结合市场监管领域中常见的违法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行政合规负责人以“以案说法”、沙龙研讨等方式进行实务培训指导。整合系统专业执法人员力量,借助各类检测院所、律师事务所和会计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资源,量身定制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专家鉴定和维权援助等一站式服务。

(九)深入推进市场监管大普法格局建设。重视公职律师队伍和法制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制人员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力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充分组织食品安全、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有关专业人员、公益讲师团等开展“惠民”“惠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市场监管职能专业属性、技术属性,努力构建“普法+科普”的普法新模式,面向市民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等知识宣传。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参与各类普法项目申报和省局普法短视频、法治宣传典型案例评选等活动,运用新媒体平台展播优秀视频,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

(十)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数字化建设。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方式新转变,运用数字化技术和数字化思维,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积极运用宁波日报、甬派“市场监管”频道、宁波电台《法制时空》《今日头条》、天一论坛、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等各类媒介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浙江市场监管执法在线”“浙江企业在线”“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等市场监管数字化应用系统,运用数字化信息推送等形式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宣传,打造线上普法新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普法责任。各科所(分局)要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强化“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我局年度普法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做到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提升工作实效。各科所(分局)要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部署和统筹协调,把推进市场监管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全面落实工作职责,谋划和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做到普法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五落实”。对于好的做法经验要做好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

(三)严格督查考核。我局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和推广,将其作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不明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整改落实。

附件: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doc

北区市监〔2023〕3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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