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周实习实训计划安排
序号
学院
实习项目
专业
班级
执行时间
是否调
停课
备注
1
文学院
课程设计
汉语言文学(师范)21
第14-16周
(2023.5.20-6.4)
否
补交
2
地信学院
摄影测量实习
测绘201、202
第18周
(2023.6.12-6.16)
否
3
经管学院
大数据分析决策
财务管理20
第17周
(2023.6.10-6.11)
否
补交
4
经管学院
模拟实训
工商管理22
第18周
(2023.6.12-6.14)
否
5
地信学院
野外实习
地信21
第18周
(2023.6.12-6.16)
是
6
土木学院
课程设计
土木21
第18周
(2023.6.12-6.16)
否
7
食品学院
金工实习
食安21
第18-19周
(2023.6.12-6.23)
是
8
食品学院
认知实习
生科21
第18周
(2023.6.12-6.16)
否
9
食品学院
认知实习
食品科学/过程装备22
第18周
(2023.6.12-6.16)
是
10
食品学院
认知实习
食安22
第18周
(2023.6.12-6.16)
否
11
食品学院
课程设计
食安20
第17-18周
(2023.6.7-6.16)
是
补交
12
食品学院
课程设计
食科22
第18周
(2023.6.13-6.18)
否
备注:
1.各二级学院集中实践教学须提前一周将其实习申请和实习计划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行政楼307)审核备案。
2.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协调对接,合理制定实习计划,妥善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实习生的食宿行等,按照当地政府机构和学校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师生安全防护工作,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3.实习时间是2周的,本周发布后,下周将不再重复发布。
4.表格中“是否调停课”标注“是”的,请务必在实习前在教务系统(实验室管理系统)中做好调停课准备。
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