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的通知
标 题: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的通知 发文机关: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医药局综合司 发文字号: 国卫办医急函〔2023〕4号 来 源: 卫生健康委网站 主题分类: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0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的通知 发文机关: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医药局综合司 发文字号:国卫办医急函〔2023〕4号 来 源:卫生健康委网站 主题分类: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05日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奥密克戎(Omicron)变异株逐渐成为绝对优势流行株,其传播力和免疫逃逸能力显著增强,但致病力明显减弱。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2023年1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奥密克戎(Omicron)变异株逐渐成为绝对优势流行株,其传播力和免疫逃逸能力显著增强,但致病力明显减弱。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2023年1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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