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与面子:中国人的权力游戏
“需求法则”认为利润、成果或其他利益的分配应该满足接受者的合理需求,而不管他们个别的贡献大小。它适用于一个亲密的社会团体中,每个成员均热中于“促进团体的福利与发展”的情境(Deutsch,1975),“成员间关系非常亲密的时候”(GreenbergandCohen,1982;Lerner,1975,1977;Leventhal,1976a),或者个人和他人间感情深厚而有亲密的“同一关系”时(Lerner,1975;1977)。
笔者虽然同意这些行为的法则几乎是普遍适用于任何文化的,然而笔者认为,它们仍然不足以解释我们在某些文化中观察到的令人疑惑的行为现象。由于每种文化都是独特的结构情境,也各有一组特殊的文化分类体系,它们会使个体用不同的方式来思考人际关系,世界各地的人处理社会关系的方式也会有所差异。在面对高度工业化、都市化、教育普及和快速资讯交流的情况下,这些差异虽然可能逐渐消失,但其速度仍然十分缓慢。
中国的“人情”概念,虽然可视为普遍性的“均等法则”之一例,但以之与其他文化比较,“人情”的含义却更为复杂,它与相互性的“报”之观念也有更为紧密的关系。它强调在差序性结构的社会关系内,维持人际和谐及社会秩序的重要性。换言之,“人情法则”不仅是一种用来规范社会交易的准则,也是个体在稳定及结构性的社会环境中可以用来争取可用性资源的一种社会机制。
在其他集体主义的文化中也可以发现类似的行为模式。例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