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GB/T50214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GB/T50214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composite steel-form

GB/T 50214-201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4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1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214-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 50214-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8月8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中国模板协会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 50214-2001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和10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模板设计与制作,模板工程的施工设计,模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运输、维修与保管等。

本规范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为:

1.增加了钢模板及配件的规格品种。

2.修改了钢模板及配件的制作质量标准。

3.调整了钢模板和钢管的钢材规格。

4.增补和修改了施工及验收、安装及拆除、安全及检查、维修及管理等有关条文。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冶建筑研究总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邮政编码:10008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治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模板协会

参编单位:北京奥宇模板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太行钢模板有限公司

苏州市长城钢模板厂

北京城建赫然建筑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冶建模板开发总公司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物华租赁有限公司

山西省文水工程机械厂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立涛建筑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洛阳市邙山新星加工厂

主要起草人:糜嘉平 赵雅军 忻国强 仇铭华 党风伟 刘晨翔 王纲 简大桥 沈正炳 陈季红 刘小虞 李士真 吴银涛 张六平

主要审查人:杨嗣信 李清江 张良杰 陆云 艾永祥 胡长明 施炳华 胡健 商自河 毛杰 谢庆华

1总则

1  总  则

1.0.1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加强对组合钢模板的技术管理,提高组合钢模板产品的制作和使用质量,提高模板的周转使用效果,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制定本规范。

▼ 展开条文说明1.0.1  推广应用组合钢模板不仅是以钢代木的重大措施,同时对改革施工工艺,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费用等都起着较大的作用。目前,钢模板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理工作跟不上,钢模板周转次数偏低、损坏率偏高、零配件丢失较多。所以,为切实加强对钢模板的制作质量和技术管理,加速模板的周转使用、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工程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所用的组合钢模板的设计、制作、施工和验收。

▼ 展开条文说明1.0.2  本条对组合钢模板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多年来的工程实践,组合钢模板已在各种类型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现浇混凝土工程中得到大量应用。在桥墩、筒仓、水坝等一般构筑物以及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施工中,也已大量采用。对于特殊工程,应结合工程需要,另行设计异型模板和配件。本规范已包括组合钢模板的设计、制作、施工和技术管理等内容,也包含了产品标准的内容。当钢模板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与本规范内容相冲突时,应以本规范为准。

1.0.3  在采用组合钢模板设计和施工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有关规定。

1.0.4  组合钢模板的模数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 2、《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100和《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6相一致。

▼ 展开条文说明1.0.4  本条要求设计单位在结构设计时,应结合钢模板的模数进行设计,以利于钢模板的推广使用。目前有些设计单位已针对本规范的要求,制订了使用组合钢模板对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模数的一些规定。这样使设计与施工结合起来,有利于施工单位使用钢模板。

1.0.5  组合钢模板的设计、制作、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 术 语

2.0.1 组合钢模板 composite steel form

由钢模板和配件两大部分组成。钢模板的肋高为55mm,宽度、长度和孔距采用模数制设计。钢模板经专用设备压轧成型并焊接,采用配套的通用配件,能组合拼装成不同尺寸的板面和整体模架。组合钢模板包括宽度为100mm~300mm,长度为450mm~1500mm的组合小钢模;宽度为350mm~600mm,长度为450mm~1800mm的组合宽面钢模板和宽度为750mm~1200mm,长度为450mm~2100mm的组合轻型大钢模。

2.0.2 钢模板 steel form

本规范所指的钢模板由通用模板和专用模板两部分组成。

2.0.3 通用模板 currency formwork

用于基础、墙体、梁、柱和板等各种结构平面部位及转角部位的模板,包括平面模板、阴角模板、阳角模板、连接角模等。

2.0.4 专用模板 special formwork

用于建筑物异型结构部位和构筑物结构部位的模板,包括倒棱模板、梁腋模板、柔性模板、搭接模板、可调模板及嵌补模板等。

2.0.5 配件 accessory

本规范所指的配件由连接件和支承件两部分组成。

2.0.6 连接件 pitman

用于钢模板之间拼接、钢模板与钢楞的连接,以及用于拉结两竖向侧模板的部件,包括U形卡、L形插销、扣件、钩头螺栓、紧固螺栓、对拉螺栓等。

2.0.7 支承件 bearing piece

用于支承钢模板,加强模板整体刚度,承受模板传递的荷载的部件,包括钢楞、柱箍、钢支柱、斜撑、扣件式支架、门式支架、碗扣式支架、插接式支架和盘销式支架等。

2.0.8 支承系统 bearing system

由钢楞、支架、支撑、夹具等和其他配件等组成的模板承载系统。

3模板设计与制作3.1 设计

3  模板设计与制作

3.1  设    计

3.1.1  组合钢模板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并应采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计算。

▼ 展开条文说明3.1.1  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中采用极限状态的计算方法,因此本规范也一致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原则和分项系数表达的计算方法。

3.1.2  组合钢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并应满足稳定性的要求。

3.1.3  平面模板在规定荷载作用下的刚度和强度应符合本规范表3.4.4的要求。其截面特征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

▼ 展开条文说明3.1.3  钢模板的刚度和强度,与钢材的材质、钢板的厚度有很大关系。不少钢模板厂采用钢板下公差较大,造成钢模板的刚度和强度无法保证。

3.1.4  钢模板应拼缝严密、装拆灵活、搬运方便。

▼ 展开条文说明3.1.4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钢模板应拼缝严密,保证混凝土浇筑质量。同时钢模板应发挥装拆灵活、搬运方便的特点。

3.1.5  钢模板采用模数制设计,通用模板的宽度模数应以50mm进级,宽度超过600mm时,应以150mm进级;长度模数应以150mm进级,长度超过900mm时,应以300mm进级,并应符合本规范第A.0.1条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3.1.5  关于钢模板模数设计需要说明以下几点:    (1)钢模板是采用模数制设计,宽度模数是以50mm进级(宽度超过600mm时,以150mm进级),长度模数是以150mm进级(长度超过900mm时以300mm进级),由于模板能横竖拼装,所以模板尺寸的模数可为50mm进级。    (2)本规范中钢模板附图仅为示意图,生产厂制作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标准设计》GBJT 1(一)进行加工。    (3)阴角模板、阳角模板系对混凝土结构而言。    (4)阳角模板刚度较大,使用阳角模板的混凝土构件,外观平整,角度准确。如果没有阳角模板可以用连接角模代替。    (5)嵌补模板中各种嵌板的形状,分别与平面模板、阴角模板、阳角模板、连接角模等相同,所以在附图中不再另加。

3.1.6  钢模板施工时,可根据工程特点的需要,增加其他专用模板,但其模数应与本规范钢模板的模数相一致,并应符合本规范第A.0.2条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3.1.6  本规范所列钢模板规格为通用性较大的基本规格,如有的部门和地区对此基本规格感到不足,可以结合工程需要增加其他规格模板和异形模板,但这些增加的模板应与本规范的模数相一致,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产。

3.1.7  钢模板纵、横肋的孔距与模板的模数应一致,模板横竖均可拼装。

▼ 展开条文说明3.1.7  为满足组合钢模板横竖拼装的特点,钢模板纵、横肋的孔距与模板长度和宽度的模数应一致,由于模板长度的模数以150mm进级,宽度模数以50mm进级,所以,模板纵肋上的孔距宜为150mm,端横肋上的孔距宜为50mm,这样可以达到横竖任意拼装的要求。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标准设计》GBJT 1中已将100mm宽模板改为2个孔,200mm和250mm宽的模板改为4个孔,在制作中也可以将150mm宽的模板改为3个孔,300mm宽的模板改为6个孔,更利于模板的横竖组合拼装。

3.1.8  钢模板的规格应符合表3.1.8和本规范附录C、附录D的要求。

表3.1.8  钢模板规格(mm)

3.1.9  连接件应符合配套使用、装拆方便、操作安全的要求,连接件的规格应符合表3.1.9、本规范第A.0.3条和附录E的要求。

表3.1.9  连接件规格(mm)

▼ 展开条文说明3.1.9  关于连接件需要说明以下几点:    (1)本规范中的连接件附图,仅作示意图,所以尺寸不全或没有尺寸,制作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标准设计》GBJT 1(二)进行加工。    (2)U形卡一般都采用Q235钢制作,通过工程实践使用,基本能满足要求,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U形卡使用几次后,卡口张大,夹紧力不足,弹性孔内圆面有裂纹,使用几次易产生断裂,所以宜提高U形卡材质。卡口处尺寸应根据板厚来调整,卡口宽度=2δ+1mm(δ为钢板厚)。另外,在加工工艺上要保证加工质量。目前采用改制钢材加工的U形卡已很多,这种U形卡价格很低,但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各有关部门应严格限制生产这种U形卡。    (3)扣件。有碟形和3形两种。碟形扣件是用于承载能力大的矩形钢管或卷边槽钢。3形扣件用于承载能力小的圆形钢管,原碟形扣件的外形设计不太合理,虽然耗用钢材多,但承载能力并不大,3形扣件的外形较合理,承载能力较大。从表1的试验结果可见,3形扣件的破坏荷重比碟形扣件大,所以在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标准设计》GBJT 1(二)中,已对碟形扣件的钢板加厚,外形设计也作了改进,使碟形扣件的承载能力提高到能与钢楞和拉杆配套使用。表1  扣件承载试验    (4)对拉螺栓,是模板拉杆的一种形式,由内、外拉杆和顶帽组成的三节工具式对拉螺栓,其优点是:        1)能将内外面模板的位置固定,不用再加内顶杆。用它来承受混凝土侧压力,使模板的支撑简单。        2)内拉杆不露出混凝土表面,适于防水混凝土结构。        3)外拉杆和顶帽装拆简单,可多次周转使用。但也有一些缺点,如外拉杆加工较复杂,使用时模板上要打孔洞,内拉杆安装时两头的丝扣量不易保证均匀,内拉杆不易取出。对拉装置的种类和规格尺寸较多,可按设计要求和供应条件选用,目前有不少单位使用通长螺栓代替内外拉杆,加工简单,也有采取在内拉杆外用纸包裹或加水泥管、塑材管等办法,可以取出内拉杆。还有板条式拉杆和螺纹拉杆等,需通过工程实践后再总结。

3.1.10  支承件均应设计成工具式,其规格应符合表3.1.10、本规范第A.0.4条和附录E的要求。

表3.1.10  支承件规格(mm)

▼ 展开条文说明3.1.10  关于支承件需要说明以下几点:(1)支承件的附图均为示意图,其种类还不齐全,还需要通过实践使用加以补充完善。(2)钢楞的称呼较多。如“连杆”其含义是能将单块板连结拼成大块的杆件;“龙骨”即骨架的意思;“背楞”即模板背面的楞;“加强梁”即对模板起加强作用的梁,以及檩条、格栅、连系梁、支撑等。经反复推敲,认为称“背楞”较适宜。由于目前背楞都是用的钢材,为强调以钢代木,最后正式定名为“钢楞”,钢楞的类型和规格尺寸较多,本规范不可能将各地使用的类型都包括进去,各地可根据设计要求和供应条件选用。(3)柱箍,又称定位夹箍、柱卡箍等。对目前使用的柱箍主要有两个意见,一是认为刚度不够,二是认为应增加通用性。┗ 75mm×25mm×3mm角钢柱箍的刚度较差,在侧压力30kN/m2时,柱宽不大于600mm,现已改为┗ 75mm×25mm×5mm。为增加通用性,可以设计成柱箍与梁托架通用,又可以利用现有钢楞(如圆钢管、内卷边槽钢等)作为柱箍,这在有些工程中已采用,效果较好。(4)钢支柱,又称钢管架、钢管支撑、钢顶撑等,是一种单管式支柱,其优点是:①在使用长度内,可以自由连续调节高度;②采用深槽方牙螺纹,旋转流畅,制动灵活;③结构简单,强度较大,使用安全可靠;④操作简单,适应性强,可多次重复使用。外螺纹钢支柱在使用中,存在砂浆等污物易沾结螺纹,螺纹在使用和搬运中易碰坏,以及帽盖、链条和插销丢失较严重等问题。内螺纹钢支柱,除具有上述优点外,还可以避免以上的不足,由于还未大量应用,所以暂未列入本规范。(5)钢管支架,是利用现有扣件式脚手钢管来作模板支架,目前,钢管支架的应用已比较普遍,其优点是:①装拆方便,组装灵活,可按需要组装成各种形状,适应建筑物平、立面的变化;②通用性强,坚固耐用,可用于各种不同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模板工程;③结构简单,搬运方便。但是,扣件式钢管支架的安全性较差,在高大空间的模板支架中,应避免使用。(6)门式支架,是利用门式脚手架来作模板支架,其优点是:①装拆简单,施工工效高;②承载性能好,使用安全可靠;③使用功能多、寿命长,经济效益好。目前已大量应用,效果也较好。(7)碗扣式(插接式、盘销式)支架,是利用碗扣式(插接式、盘销式)脚手架来作模板支架,其优点是:①装拆灵活、操作方便,可提高工效;②结构合理、使用安全、使用寿命长;③使用功能多,应用范围广。碗扣式支架是新型脚手架中推广应用量最多的脚手架。

3.2 材料

3.2  材    料

3.2.1  组合钢模板的各类材料,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3.2.1  组合钢模板加工制作的各种材料,主材有钢板、型钢;辅材有焊条、油漆等,各类材料的材质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主材的钢材为Q235,其中质量等级可采用A、B或C,脱氧方法采用镇静钢Z的钢材,一般采用热轧钢板。

3.2.2  组合钢模板钢材的品种和规格应符合表3.2.2的规定,制作前其出厂材质证明,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检验标准进行复检,并应填写检验记录。改制再生钢材加工钢模板不得采用。

表3.2.2  组合钢模板的钢材品种和规格(mm)

注:1  对拉螺栓宜采用工具式对拉螺栓。

2  宽度大于或等于350mm的钢模板宜采用δ≥2.75mm的钢板制作。

3  宽度大于或等于750mm的钢模板宜采用δ≥3.00mm的钢板制作。

▼ 展开条文说明3.2.2  钢板的材质应在模板制作前,按国家有关现行标准复查或检验。目前不少生产厂用于钢模板的钢材材质不符合规范的要求,甚至有的厂家还采用改制再生钢材加工钢模板,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另外,有不少钢模板厂采用的钢板厚度名誉为2.50mm,实际只有2.20mm~2.30mm,钢模板的刚度和强度无法保证,严重影响钢模板的制作质量和使用效果。原规范中采用脚手架钢管的材质为Q235,由于低合金钢管在物理力学性能上均明显优于普碳钢管,发达国家的脚手架钢管材质普遍采用Q345,目前国内不少脚手架企业也已采用Q345的钢管。因此修订规范中对钢模板和钢管的材质应作相应补充,杜绝改制钢材加工钢模板。

3.3 制作

3.3  制    作

3.3.1  钢模板的槽板制作应采用专用设备冷轧冲压整体成型的生产工艺,沿槽板向两侧的凸棱倾角,应按标准图尺寸控制。

▼ 展开条文说明3.3.1  本条强调“采用冷轧冲压整体成型的生产工艺”。钢模板制作有三种方法:    (1)采用角钢作边肋,与钢板焊接。    (2)边肋与面板都是钢板,采用通长焊接。    (3)边肋与面板连成一体,采用专用设备压轧成型,如图1所示。前两种方法加工质量不易保证,生产效率低,不应再采用,第三种方法利于组织机械化生产,劳动效率高,产品质量好。凸棱倾角是钢模板的重要部位,也是制作的技术难关,应严格按制作图所示的尺寸加工。目前凸棱倾角有以下三种形式,如图2所示。其中以第一种使用最普遍,其他两种也可采用。

3.3.2  钢模板槽板边肋上的U形卡孔和凸鼓,应采用机械一次冲孔和压鼓成型的生产工艺。

▼ 展开条文说明3.3.2  钢模板边肋上孔眼的尺寸精度是模板拼装质量的关键。采用一次冲2个~5个孔的加工工艺,不易保证孔眼的尺寸精度,所以宜采用一次冲压和压鼓的生产工艺。

3.3.3  钢模板所有横肋均宜冲连接孔。

▼ 展开条文说明3.3.3  为方便钢模板与钢楞连接,钢模板所有横肋均宜带孔。

3.3.4  宽度大于或等于400mm的钢模板纵肋,宜采用矩形管或冷弯型钢。

▼ 展开条文说明3.3.4  宽幅钢模板纵肋宜采用50mm×50mm矩形钢管或冷弯型钢。

3.3.5  钢模板的组装焊接,应采用组装胎具定位及按焊接工艺要求焊接。

3.3.6  钢模板组装焊接后,对模板的变形处理,应采用模板整形机校正。当采用手工校正时,不得损伤模板棱角,且板面不得留有锤痕。

▼ 展开条文说明3.3.6  钢模板组装焊接后,模板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变形,必须通过校正来保证质量。目前大多数制作厂都采用手工校正,劳动强度大,工作条件差,矫平质量不易保证,所以应强调采用模板整形机,不但可提高工效,还能消除在人工矫平中产生的噪声和繁重的体力劳动。

3.3.7  钢模板及配件的焊接,宜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当采用手工电弧焊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 5117的有关规定,焊缝外形应光滑、均匀,不得有漏焊、焊穿、裂纹等缺陷;并不应产生咬肉、夹渣、气孔等缺陷。

▼ 展开条文说明3.3.7  钢模板生产中宜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采用手工电弧焊时,必须强调按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 5117的规定执行,且不得有漏焊、焊穿、裂纹等缺陷,不宜产生咬肉、夹渣、气孔等缺陷。

3.3.8  选用焊条的材质、性能及直径的大小,应与被焊物的材质性能及厚度相适应。

3.3.9  U形卡应采用冷作工艺成型,其卡口弹性夹紧力不应小于1500N,经50次夹松试验后,卡口胀大不应大于1.2mm。

▼ 展开条文说明3.3.9  U形卡的夹紧力不小于1500N,经50次夹松试验,卡口胀大不超过1.2mm,如表2和表3所示。                      表2  夹紧力试验(N)                        表3  夹松弹性试验

3.3.10  U形卡、L形插销等配件的圆弧弯曲半径,应符合设计图的要求,且不得出现非圆弧形的折角皱纹。

3.3.11  连接件宜采用镀锌表面处理,镀锌厚度不应小于0.05mm,镀层厚度和色彩应均匀,表面应光亮细致,不得有漏镀缺陷。

▼ 展开条文说明3.3.11  连接件宜采用镀锌表面处理。目前大部分生产厂的镀锌质量都较差,不仅镀锌层厚度小,而且表面无光泽,防锈效果较差。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GB/T 50214-20133.4 检验

3.4  检    验

3.4.1  成品出厂应经检验被评定为合格、签发产品合格证后再出厂,并应附说明书。

3.4.2  生产厂应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机构,应做好班组自检、车间抽检和厂级质检部门终检原始记录,并应根据抽样检查的数据,评定出合格品和优质品。钢模板质量检验评定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H执行。

▼ 展开条文说明3.4.1、3.4.2  为确保钢模板的制作质量,应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检查机构,认真做好自检、抽检和终检三种检查。目前,还有不少厂家质量检查机构不健全,检查原始记录不齐全,甚至有的厂家无终检检查记录。本规范中订出了合格品和优质品的标准,各生产厂可根据本规范的质量标准,另行制订厂标,其标准应高于国家标准,以作为评定本厂产品等级的依据。

3.4.3  生产厂应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设备和量具,应符合国家三级及其以上计量标准要求。

▼ 展开条文说明3.4.3  生产厂必须达到国家三级及其以上计量标准,有条件的单位还应建立检测中心站。

3.4.4  钢模板在工厂成批投产后都应进行荷载试验,并应检验模板的强度、刚度和焊接质量等综合性能,当模板的材质或生产工艺等有较大变动时,均应抽样进行荷载试验。荷载试验标准应符合表3.4.4的要求,荷载试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要求,抽样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G执行。

表3.4.4  钢模板荷载试验标准

注:试验用的模板宽度应为200、300、400、600、900、1200mm的模板。

▼ 展开条文说明3.4.4  荷载试验标准中,模板试验可采用均布荷载或集中荷载进行。当模板支点间距为900mm,均布荷载q=30kN/m2,相当于集中荷载P=10N/mm;均布荷载q=45kN/m2,相当于集中荷载P=15N/mm。其推导过程如下:均布荷载时的最大挠度:?max=5q′l4/384EI         (1)二点集中荷载时的最大挠度:?′max=23p′l3/648EI          (2)其中:q′=qb(板宽),p′=pb(板宽)当?max=?′max时,则5qbl4/384EI=23pbl3/648EI得p=0.367ql当l=900mm时,P=0.367×900q=330.3q均布荷载q=30kN/m2=0.03N/mm2时,集中荷载p=330.30×0.03=9.909=10(N/mm)均布荷载q=45kN/m2=0.045N/mm2时,集中荷载P=330.30×0.045=14.8635=15(N/mm)

3.4.5  钢模板成品的质量检验,应包括单件检验和组装检验,其质量标准应符合表3.4.5-1和表3.4.5-2的规定。

表3.4.5-1  钢模板制作质量标准(mm)

注:1  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的焊脚高度与焊缝长度为括号内数据。

2  模板长度2100mm的允许偏差为0、-1.20。

表3.4.5-2  钢模板产品组装质量标准(mm)

注:组装模板面积为2100mm×2000mm。

▼ 展开条文说明3.4.5  本条规定的钢模板制作质量标准与原规范相比作了如下修改:    (1)沿板长度的孔中心距允许偏差±0.60,改为±0.30。    (2)沿板长度的孔中心与板端间距允许偏差±0.30,改为±0.60。    (3)沿板宽度孔中心与边肋凸棱面的间距允许偏差±0.30,改为±0.60。    (4)凸棱的宽度4.00改为6.00;允许偏差+2.00、-1.00,改为±1.00。    (5)增加模板板面两对角线之差允许偏差小于或等于0.50‰。    (6)钢模板产品组装质量标准的相邻模板面的高低差小于或等于2.00,改为小于或等于1.50。

3.4.6  钢模板检验的合格品和优质品应按本规范附录H判定。产品抽样方法和批合格判定应按本规范附录G执行。

▼ 展开条文说明3.4.6  钢模板成品质量的合格判定,按现行国家标准《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抽样方案、抽样检验及判定。样本的合格品判定按《组合钢模板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B/T 9251来确定。

3.4.7  配件的强度、刚度及焊接质量等综合性能,在成批投产前和投产后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荷载试验。当配件的材质或生产工艺有变动时,也应进行荷载试验。其中U形卡、钢支柱的质量检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J和附录K的要求。

3.4.8  配件合格品应符合表3.4.8的要求,产品抽样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G执行。

表3.4.8  配件制作主项质量标准(mm)

注:1  U形卡试件试验后,不得有裂纹、脱皮等疵病。

2  扣件、支柱等项目都应做荷载试验。

▼ 展开条文说明3.4.8  本条规定的配件制作质量标准与原规范相比,删除了桁架、梁卡具、门式支架和碗扣式支架的质量标准项目。

3.4.9  钢模板及配件的表面应先除油、除锈,再按表3.4.9的要求做防锈处理。

表3.4.9  钢模板及配件防锈处理

注:1  电泳涂漆和喷塑钢模板面可不涂防锈油。

2  U形卡表面可做氧化处理。

▼ 展开条文说明3.4.9  钢模板表面应经除油、除锈处理后,再做防锈处理。目前不少生产厂对除油这道工序不够重视,涂漆附着力差,油漆容易脱落,模板易生锈,影响使用寿命。

3.4.10  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项目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进行复检。

3.5 标志与包装

3.5  标志与包装

3.5.1  钢模板的背面应标志厂名、商标、批号等。

▼ 展开条文说明3.5.1  钢模板产品出厂,应打印厂名、商标、批号等标志,以便于用户对生产厂产品质量监督。目前不少厂家还未曾向有关部门注册商标,即使有商标的厂家,也不重视打印标志。

3.5.2  组合钢模板应根据运输及装卸条件,采用捆扎或包装。

▼ 展开条文说明3.5.2  钢模板运输要采用捆扎或包装,不强求必须装入集装箱。由于采用集装箱包装不仅增加包装费用,而且空集装箱占地面积大,给用户增加很大负担。目前不少生产厂自行设计研究了各种捆扎或包装方式,避免采用集装箱,但是,必须满足产品在运输中能保证完好。

4模板工程的施工设计4.1 一般规定

4  模板工程的施工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模板工程施工前,应根据结构施工图、施工总平面图及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现场条件,编制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列入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应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 展开条文说明4.1.1  使用组合钢模板必须预先做好施工设计。在使用木模板时,只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支模方案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工人就能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图纸,在现场临时拼制和组装。在使用钢模板时,因模板及配件都是定型工具,不允许在现场锯切改制,需要事先做好模板工程施工设计,确定钢模板的配置和支架布置方案,并提出需用部件的规格、数量,以便做好备料工作。施工时工人可按图拼装。目前一般建筑工程的混凝土模板都已进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为适应项目施工技术管理要求,建筑施工中的常见模板工程都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1.2  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简介、施工平面图布置、施工要求和具备的施工条件等。

   2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4  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  组织保障、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  计算书、绘制配板设计图等。

▼ 展开条文说明4.1.2  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中,施工设计应包括编制钢模板与配件的规格、品种与数量计划表、使用机具计划表等;施工工艺技术应包括模板搭设技术参数,模板施工工艺流程,模板支承系统安装及拆卸的程序,特殊部位、预埋件及预留孔洞的处理方法,必要的加热、保温或隔热措施等;设计计算和相关图纸应包括根据结构构造型式和施工条件确定模板荷载,对模板和支承系统做力学验算;连接件和支承系统布置图、细部结构和异型模板详图及特殊部位详图等。

4.1.3  在采用组合轻型钢大模组拼时,应结合大模板施工工艺特点和工程情况,合理选择起重设备、模板类型,并应提出冬季和雨季施工技术措施。

4.1.4  简单的模板工程可按预先编制的模板荷载等级和部件规格间距选用图表,以及绘制模板排列图及连接件与支承件布置图,并应对关键的部位做力学验算。

▼ 展开条文说明4.1.4  提倡各施工单位根据自己的施工经验和置备情况预先编制有关模板工程的各种计算图表,使施工人员利用这些图表可以直接配板和布置支承系统,以减少制图和计算的工作量。

4.1.5  钢模板周转使用宜采取下列措施:

   1  宜分层分段流水作业。

   2  竖向结构与横向结构宜分开施工。

   3  宜利用有一定强度的混凝土结构支承上部模板结构。

   4  宜采用预先组装大片模板的方式整体装拆。

   5  宜采用各种可重复使用的整体模架。

▼ 展开条文说明4.1.5  为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强调使用钢模板时,要特别重视加快模板周转使用的速度。因此,本条提出各种加快模板周转的措施。为了降低施工工程费用,加强对钢模板和配件的管理,根据实践使用的经验,钢模板的周转次数一般都不少于50次,连接件的周转次数不少于25次,支承件的周转次数不少于75次。

4.2 刚度及强度验算

4.2  刚度及强度验算

4.2.1  组合钢模板承受的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 展开条文说明4.2.1  作用于水平模板上的垂直荷载,一般比较容易得出切合实际的荷载数值。作用于竖向模板上的混凝土侧压力,目前国内外规范所推荐的侧压力计算公式较多。由于侧压力计算很复杂,目前我们还提不出有可靠根据的计算公式。鉴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为国内现行的国家规范,所以,本规范中组合钢模板承受的荷载,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和组合。

4.2.2  组成模板结构的钢模板、钢楞和支柱应采用组合荷载验算其刚度,其容许挠度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  钢模板及配件的容许挠度(mm)

注:l为计算跨度,b为柱宽。

▼ 展开条文说明4.2.2  模板结构本身的重量较轻,其破坏主要由构件的变形和失稳引起。所以要用总荷载或最大侧压力验算钢模板、钢楞和支柱的刚度。

4.2.3  组合钢模板所用材料的强度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根据组合钢模板的新旧程度、荷载性质和结构不同部位,乘以系数1.00~1.18。

▼ 展开条文说明4.2.3  材料的强度设计值,按长期和短期荷载的不同,各取不同的数值。模板结构材料的强度设计值,根据组合钢模板的新旧程度、荷载性质和结构部位,可在长期与短期之间,取用适当的中间值。本条规定模板材料的强度设计值,按照现行规范规定的数值乘以1.00~1.18系数是安全的。

4.2.4  钢楞所用矩形钢管与内卷边槽钢的强度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的有关规定执行;强度设计值不应提高。

4.2.5  当验算模板及支承系统在自重与风荷载作用下抗倾覆的稳定性时,抗倾覆系数不应小于1.15。风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执行。

4.3 配板设计

4.3  配板设计

4.3.1  配板时,宜选用大规格的钢模板为主板,其他规格的钢模板应作补充。

▼ 展开条文说明4.3.1  配板时宜选用较大尺寸的钢模板为主板。这是因为模板越大,用钢量越省,装拆也省工。根据日本和我国工业建筑工地使用情况,以300mm×1500mm的钢模板为主板,使用量占模板总面积75%左右,因为这种模板的重量尚能由人工操作,钢楞的间距为750mm也较为合适。

4.3.2  绘制配板图时,应标出钢模板的位置、规格、型号和数量。对于预组装的大模板,应标绘出其分界线。有特殊构造时,应加以标明。

4.3.3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位置,应在配板图上标明,并应注明其固定方法。

▼ 展开条文说明4.3.3  在钢模板上固定预埋件尚无简便的方法,用螺栓固定,需要钻孔,破坏了钢模板;把预埋件固定在钢筋上,不与模板连接固定,有可能因模板变形,预埋件被砂浆埋盖,拆模后找不到预埋件。有人认为与木模板相比,钢模板刚度大,不容易变形,所以预埋件不与模板连接固定是可行的。但这还需要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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