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查什么呢?如何查呢?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查什么呢?如何查呢?

(2)审核检验检测报告,是否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能力范围、地址范围、时间范围(空档期)以及授权签字人签字范围出具报告的情况;

(3)核查当前有效和最近一次换证前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

(4)抽取最近一次复查换证前后的检验报告,检查其日期,并与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进行核对。

(5)应抽取本评审周期内主要产品(或参数)的检测报告、原始记录20份(套),如有证书空档期,应包含空档期出具的检测报告。

四、原始记录信息真实、准确、充分、具有可追溯性,能够支持检验检测报告,还原检验检测过程。

随机抽取检验检测报告及相关原始记录进行核查、并与证书附表核对:

(1)所检技术参数是否配备了正确的检验设备设施或标准物质;

(2)原始记录与检验报告之间是否有可追溯的关联编号;

(3)追溯原始记录、设备设施使用记录、标准物质使用记录、样品流转记录及可能存在的实物样品和其编号等。

五、检验检测报告的编制应规范,其格式应严谨,信息应充分,数据表达应准确,计量单位应正确,结论应明确。应制定资质认定标志(CMA)、检验检测专用章的使用规定,并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正确使用资质认定标志以及检验检测专用章。

随机抽取检验检测报告,核查报告的以下内容:

(1)信息是否完整,是否缺少环境条件信息、样品信息、检验仪器设备信息、检验地点信息、客户信息;依据标准、检验方法等信息;

(2)用语是否规范,依据是否明确,数据是否准确并符合资质认定相关要求;

(3)报告的编号、页码是否完整、清晰;

(4)对CMA标识使用是否正确;

(5)是否存在明显的一般性错误。

(6)机构应制定有资质认定标志、检验检测专用章的使用规定,应有检验检测专用章与机构公章意义的法律地位的授权文件;

(7)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正确使用资质认定标志(CMA)以及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未加盖资质认定标志出报告时,应注明“内部参考,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或者类似字样;

六、不存在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结果;擅自篡改数据、结果,出具虚假数据和结果;伪造、变造检验报告结果等违法行为。

1、核查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查看是否有禁止不检验出报告、篡改数据出报告以及出具虚假、伪造报告等行为的规定,以及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

2、随机抽取20份检验检测报告,核对相关原始记录(包括样品接收、流转记录,设备使用记录,人员在岗记录,检测结果及其计算过程,客户合同等),分析原始记录与检验检测报告的可溯源性。不具有逻辑关系的,详细记录有关事实,并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3、抽取同一客户不同时期委托的检验检测报告(尤其是同类产品或者检测项目时),或者同类客户同一检验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报告,核查是否存在数据雷同的情况。

七、按要求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年度工作报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完成网上自查。对社会公布社会责任报告,国家质检中心还应向认监委上报《社会责任报告》。

1、核查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查看是否明确规定了本实验室要按照资质认定管理要求定期上报《年度工作报告》和《统计数据》,查看其2018年初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副本,上网查看其填报的2017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数据、年度报告、资质认定自查 表以及国家质检中心的社会责任报告,以核实其落实的情况。

2、核查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查看其是否明确规定按照资质认定管理要求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并对社会公开。查看其近期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材料,了解其公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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