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农村违建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规定

强拆农村违建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规定

一、强拆农村违建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规定

强拆农村违建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和规定如下:

如果想要强拆违法建筑,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必须是在具有资质的机构下认定该房屋确实为违章建筑,第二个条件是必须由司法部门作出强制拆除,决定拆迁单位才能够对违章建筑进行强拆。

找法网提醒您,拆除违章建筑的手续如下:

首先在接到投诉或者举报后,相关部门要立刻将其立案,为行政案件来进行调查。

其次就是展开调查环节,在展开调查时,所派出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名。在入户调查前,应该主动向居民出示有效证件,谈话时要形成谈话记录并上交。

第三个步骤是决定程序,在这个程序中,首先要告知当事人,其房屋已经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了,应该立即进行整改,严重违反城乡规划的应该尽快自行拆除。在接到通知后,当事人有权为自己申辩,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法律诉讼,这时强拆决定是不能够生效的。最后通过法院的认定,定该房屋确为违章建筑,当事人并未采取任何措施,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法律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有权向法院申请对其采取强制拆除的措施。

二、农村建房违建认定标准

农村建房违建认定标准: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三、强制拆除农村违建房要补偿吗

拆违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无须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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