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天府软件园〔2023〕94号 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关于华为软件开发云服务项目资源申请的通知
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
成天府软件园〔2023〕94号
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
关于华为软件开发云服务项目资源申请的通知
高新区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为帮助成都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提高软件研发的效率和质量,降低软件研发成本,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速高新区软件产业提档升级,高新区管委会与华为公司就软件开发云服务项目达成战略合作,我司作为该项目指定的运营和服务机构,现将2023-2023年度华为软件开发云服务项目资源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华为软件开发云服务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满足如下条件:
(一)工商、税收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万元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相关企业。
(二)申请单位管理规范,正常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请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事故,未受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资源类别
华为软件开发云服务项目资源包括两大部分,分别为华为软件开发云基础服务资源和增值服务资源。
华为软件开发云基础服务资源包括软件开发基础包A和软件开发基础包B(服务清单详见附件1);华为软件开发云增值服务资源包括项目管理、配置管理、代码检查、编译构建、测试验证、部署、发布等。实际可选择的产品与服务以华为官方网站实时更新的云服务产品清单为准,网址为www.huaweicloud.com。
三、资源额度
申请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服务资源,每次申请的服务资源自华为云服务开通之日起生效,使用最长期限为一年。
在成都高新区华为软件开发云项目总补贴额度发放完毕之前申请单位可多次申请,每个申请单位总补贴额不得超过补贴上限。因项目资源总额度有限,如本年度资源额度发放完毕,我司将停止受理新的资源申请。所有申请单位基础服务补贴不超过5万元,增值服务可按申请单位购买服务金额的60%进行补贴,总补贴上限不超过50万元。
四、申请材料
(一)《华为软件开发云服务申请单》2份(详见附件2)。
(二)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电子版、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电子版。
(三)提供企业正常缴税相关证明电子版。
(四)其它所需证明材料或相关材料。
五、申请方式
申请单位请将上述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后递交至高新区天府软件园E8-2-5楼华为成都软件开发云创新中心。
六、评估机制
为保障云服务资源高效利用和周转,我司制定了考核评估机制,评估分为合格、不合格两档,对评估不合格的申请单位将采取相应措施。具体如下:
备注:套餐补贴的用户数是指账户的软件开发服务子账户数量(以“项目管理”的用户数为基准);季度活跃天数是指账户一个季度内使用了软件开发云服务的天数。
七、联系方式
(一)华为成都软件开发云创新中心
林 娟 电话:13708056195
张 燕 电话:18086802425
(二)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
姚 隽 兮 电话:028-85331111-8912
八、其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通知。
附件:1.华为软件开发云服务资源清单
2.华为软件开发云服务申请单
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1
华为软件开发云服务资源清单
一、软件开发云基础服务
1.软件开发基础包A(静态BGP)
2.软件开发基础包B(动态BGP)
二、增值服务
华为软件开发云增值服务资源包括项目管理、配置管理、代码检查、编译构建、测试验证、部署、发布等。实际可选择的产品与服务以华为官方网站实时更新的云服务产品清单为准,网址为www.huaweicloud.com。
附件2
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印发